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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劳务派遣制法官助理公告(3人)

2021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劳务派遣制法官助理公告(3人)

(二)资格审查

由四川民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核,考生进入面试后由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进行现场复核。

(三)笔试、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法律知识掌握程度、裁判文书撰写能力、书面表达能力和法律思维能力;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仪表仪态等。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合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3月19日;

(2)笔试地点: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广安区紫金街199号)六楼会议室;

(3)笔试内容:法律知识、法律文书写作、政治理论(含时事政治)等;

(4)笔试要求: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2.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考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拟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若参加考试人员未达到本次应招聘人数的,参加考试的人员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要求: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

(四)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五)考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通过实地考察、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由于考察对象本人的原因,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根据考察情况,由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聘用人选。

(六)公示。对拟聘用的人选在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www.gacourt.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七)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收到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试用2个月,试用期发基本工资。试用期满后,能胜任法官助理工作的,无其它影响聘用问题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劳务派遣用工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全过程,应聘者提交的材料与招聘条件不符或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

(二)应聘者应保持通讯畅通,因自身原因未能参加候选招聘程序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0826-2722091

监督电话: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0826-2333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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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招聘劳务派遣制法官助理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guang-an.gov.cn/garsj/shhzp/2021-03/10/content_9f66513626694dfbb245c94489e0158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