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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山东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招聘法官助理公告(13人)

2021山东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招聘法官助理公告(13人)

(三)面试

面试事宜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进入本次面试考生,携带面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身份证、个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到场。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对出具同意报考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在面试成绩公示后、体检前提供。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复审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和面试成绩。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以面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计划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根据需要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四)体检和考察

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只能进行1次复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对拟聘人员进行聘用前政审考察。报考人员存在骗取不符合应聘条件、骗取考试资格、有违法犯罪行为、弄虚作假、考试舞弊等情况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根据需要从其它入闱面试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录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有问题并经查属实、不宜在人民法院工作或担任法官助理职务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后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进行录用。

四、管理

聘用人员月均工资5000-8000元不等(含五险一金、绩效),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不纳入机关事业编制管理,不具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入职手续。工作期间的管理按照《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五、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部全程监督指导。招聘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营私舞弊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对不符合录用规定及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等处理。

六、其它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报名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务电话:0546—7019069 7019068

监督电话:0546—6087835 6087830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1年3月19日

原标题: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法官助理简章

文章来源:http://dylss.dongying.gov.cn/art/2021/3/19/art_39508_102862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