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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8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结束后,按照从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1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对外公示3个工作日。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出题方式为聘请相关专家出题。面试时间为15分钟。设面试考官组,考官组由7人组成,考生采取两次抽签当场确定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考场进行面试。面试成绩由评委现场打分,采取去掉一个最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分值的办法,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聘用。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按应聘者总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如有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优先聘用,否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三)考核与体检

由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组成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考核,考核时主要复审考生的报考条件,同时要从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多方面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侧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考核合格者,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的有关要求确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在碾子山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结束后,如有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试用期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报市人社局备案。考核合格者,纳入单位编制管理。被聘后必须自被聘之日起在本单位服务不少于5年方可调动工作。

六、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对在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由区招聘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本公告由碾子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碾子山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附件下载》》》

齐市碾子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8年1 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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