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
测试科目为两科:《综合素质测试》和《法律知识测试》;根据岗位职责不同,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笔试分别命题;
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无需参加《法律知识测试》。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2021年4月25日上午。
2.笔试地点:国际人才大厦,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中路17号。
具体时间及相关安排将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深汕合作区法院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三)笔试成绩
笔试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40%+法律知识测试成绩×60%。笔试总成绩合格线将根据考试总体情况另行划定,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面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考生法律知识测试成绩按照满分(100分)计算。
面试人选名单确定后,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深汕合作区法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仅公布姓名、身份证号码部分字段和成绩)。
四、面试和资格复审
面试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及相关安排将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深汕合作区法院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一)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在成绩合格报考人员中按照职位招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列为面试人选;若笔试总成绩合格的人数少于该职位面试人数上限,则所有笔试总成绩合格人员都列为面试人选。
(二)面试和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凭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2.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总成绩占60%的比例合并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官方网站、深汕合作区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总成绩合格线另行划定,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3.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主要有:
(1)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位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暂未取得证书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同时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未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提交法律资格考试主观题合格成绩单。
(4)奖励证书等其它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均验原件,提交复印件一份。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不能当场提供的,可在办理正式招录手续时提供。资格复审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面试成绩,且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的,视情况按照考试总成绩顺位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按程序确定为考察对象。
六、考察
由深汕合作区法院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以资料审查、面谈方式为主,考生需提供无犯罪记录等证明,同时核实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如发现不符合招录条件、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录用资格。
七、公示和录用
考察合格的考生,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有影响录用的情形的,确定为录用对象,并通知考生办理正式录用手续。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录用的,可视情况按照考试总成绩顺位递补体检人选。
八、补录
录用对象全部办理完毕录用手续后,根据深汕合作区法院实际情况,可以从招录考试总成绩合格且在一年有效期内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补录。招录考试总成绩有效期自考试总成绩公示之日起算。
九、签订合同
录用人员携带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到深汕合作区法院报到,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至五年(含试用期)。
十、注意事项
(一)新冠肺炎疫情防疫期间,考生在参加笔试、面试和资格复审、体检等环节时,应遵守组织方防疫要求。有关招录信息将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深汕合作区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如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而影响招录工作的,相应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报考人员必须使用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报考人员所留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三)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录资格。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合格,尚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视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试》1科,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视为不符合报名资格。
(四)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指定任何机构进行培训,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五)以下人员可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考的岗位: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以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附件:
原标题:14人!不限专业!深汕合作区法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ojRlKtzhicA8DV2PexH3d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