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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苏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简章(6名)

2021年江苏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简章(6名)

(二)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在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网址:http://www.jsczfy.gov.cn/)予以公示。

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至5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领取地点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725房间(常州市天宁区永宁北路6号)。

面试工作由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步招聘程序。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签字后,当场送达考生。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折算

综合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如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

四、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简章发布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常州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化用工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新聘用人员统一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合同期限为二年,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并在通知报到后一周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办理入职手续,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另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应严格遵守《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公开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疫情防控要求》(详见附件2)。

五、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常州市关于社会化用工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六、招聘咨询与监督

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咨询电话:0519-85576015、85576088

监督电话:0519-85576123、85576153

七、其他

本简章由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4月20日

原标题: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公开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jsczfy.gov.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119&id=5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