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区人民法院因工作需要,经上级部门批准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9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行政处罚。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爱岗敬业,有吃苦精神和团队精神,有较强的沟通能力,服从组织分配,愿意到基层工作。
(三)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30日至2003年5月2日期间出生),具有苏州户籍(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户籍)。
(四)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限苏州市区户籍的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和驻军苏州市区的随军配偶等),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
(五)报考人员需于报名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简章
三、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4月30日至2021年5月2日登录网站(www.wj-hr.com)“考试/报名”入口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日15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
(二)现场资格审核:请已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点击确认《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后打印报名表,并于现场资格审核当天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上交的复印件请按以下顺序排列装订):1.应聘人员登记表;2.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3.学历证书;4.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具体现场审核时间、地点在网上报名结束后前往报名网站已报考信息中查看,报名资料复印件不退回。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复审现场考生须自备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并出示“苏康码”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资格审核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