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申论,满分10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选聘人数1.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低于该比例的,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降低该比例。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具体面试工作另行安排。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确定体检与考察对象
1、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选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最后一名出现重分,以笔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要求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按拟选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报名者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选聘后是否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五)公示、试用与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选聘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
对拟选聘人员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的,退回原工作单位。
五、其它事项
(一)严格实行回避制度。按照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27条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严格工作纪律。选聘过程中,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一旦出现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延津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1年5月10日
原标题:2021年延津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etaa.com.cn/news/news.aspx?id=3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