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1、本院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另行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打字测试、考试。
2、考生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即时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打字测试
报考行政辅助人员职位的考生,需参加电脑打字测试,打字测试速度达到报考岗位相应要求的,才能按另行通知公布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成绩在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公布。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知识(法律常识、时事政治常识、行政能力)及写作等内容。考生未按时参加笔试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考生从事招聘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能。面试人员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五)体能测试
报考司法警察辅助人员职位的考生,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职位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对象,考生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能测试对象,体能测试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试内容为男子1000米跑,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七)组织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本院将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工作作风、职位匹配等方面进行考察。
(八)公示。根据组织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5个工作日。
(九)递补。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考察不合格、公示发现问题或放弃聘用的,可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本院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政策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四、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区直单位聘用人员有关政策执行。单位按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具体待遇以劳动合同的约定为准,不安排住宿)。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58-2755713;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58-2737528。咨询时间:逢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本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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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2021年5月11日
原标题: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2021年公开招聘 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qdzfy.gov.cn/Item/Show.asp?m=1&d=12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