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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江苏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人员招聘公告(2人)

2021江苏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人员招聘公告(2人)

镇江市人民政府 | 2021-05-28

六、考试

1.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项成绩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程序。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结合招聘岗位特点,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度和综合素质。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低于百分制50分不得进入面试;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将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布。

笔试时间初定于 2021年6月27日(星期日),笔试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1年6月25日-26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考生,必须主动报告相关情况,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服从相关安排,否则不能入场参加考试:

1.考试前14天内来自或到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的区)范围内低风险区域的考生,考试当天除须本人“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近期有国(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或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算已满14天集中隔离期及后续14天居家观察期的,考试当天除须本人“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集中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观察期第3天、第14天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因患感冒等非新冠肺炎疾病有发烧(体温≥37.3℃)、干咳等症状的考生,考试当天如症状未消失,除须本人“苏康码”为绿码外,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服从安排在临时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七、体检和考察

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参照国家公务员相关标准进行体检和考察,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在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及薪酬待遇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京口区人民法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招聘人员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1个月内办结相关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6个月,需签订三年合同),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2021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工资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和工龄工资相结合的计薪方法。基本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收入标准的1.2倍;绩效工资以考核为依据,实行考核浮动制,考核合格的不低于基本工资的50%,考核良好的不低于基本工资的60%,考核优秀的不低于基本工资的65%;根据法院工作年限及业务水平确定岗位津贴。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以及社会保险等权利。

九、其他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511—83686910,监督电话:0511-83686909。此公告由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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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2021年5月26日

原标题: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编制外司法辅助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hrss.zhenjiang.gov.cn/hrss/ksqtkszl/202105/b77800941cc246b6bbae34ef737b5ee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