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报名时除招聘资格条件中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外,还须提交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从业资格证书、户口簿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上证件原件审查后退回;(2)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提交报名资料时一并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3)有法检工作经历的报考者,需提供单位合同、社保参缴证明、或其他佐证材料;(4)小一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应聘人员如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取消其应聘资格。
5.填写《罗定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或《罗定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表格可在罗定市人民法院、罗定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下载。
6.经资格审核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于2018年7月26日至27日根据自己的报考意愿分别到罗定市人民法院或罗定市人民检察院领取准考证,并按时参加笔试、计算机技能实操考核和面试。
7.报考者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不得使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码同时报名。
8.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机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按照笔试、机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20%、40%的比例综合统计。笔试、机试和面试不设合格分数线,机试和面试入围人员从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2比例确定。
1.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从事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应具备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满分100分。
2.机试
机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机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中文录入速度、正确率,以及word、excel等办公软件的应用操作,满分100分。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从事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能,语言表达能力和形象举止,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定。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罗定市人民法院、罗定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确定排名。
应考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40%+机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