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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西永新县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聘用制书记员7人公告

2018江西永新县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聘用制书记员7人公告

永新县人民政府 | 2018-07-03

(三)考试

1. 笔试

(1)笔试内容及分值:总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含相关法律法规)60分,写作40分。不指定范围和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后,从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2. 面试

(1)面试内容及分值:总分100分,其中文字速记50分,计算机应用操作50分。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计算由笔试分+面试分合成为总分,如排名末位总分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入闱体检人员。

(四)体检和考察

1. 面试后,按总分从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考察人员。

2.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由受检人员交纳。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因体检不合格产生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4.考察工作主要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5.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

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永新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公示时间为七天。

(六)聘用人员性质及待遇等

1.所聘人员性质。聘用后为聘用制性质(属编制外用工),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月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2.聘用后待遇。正式聘用后月工资2200元(其中基本工资2000元、岗位津贴200元),并按国家政策规定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

3. 所聘用人员实行绩效考核制度,一年一考核;工作成绩优良的给予奖励,并实行年度增资机制,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年度考核合格的续聘,考核不合格的解聘。

4. 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则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5. 聘用人员如需辞职,应书面申请,如有重要工作任务尚未完成的,不得自行离职。

原标题:永新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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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县人民检察院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