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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江苏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合同聘用制人员招聘简章(48人)

2021江苏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合同聘用制人员招聘简章(48人)

(二)线上初审

1、资格初审采取线上审核的形式,严格根据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及任职要求进行审核。应聘者的信息填写错漏、资料上传不全、不符合报考条件及任职要求者均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报名截止后,将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将通知参加考试。(凡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

2、防疫信息核查。根据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资格复审前将对线上初审合格的应聘者进行防疫信息核查,具体要求以通知为准。防疫信息核查不通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配合完成防疫信息核查的应聘者,取消考核资格。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

2、资格复审需携带资料,具体时间、地点以复审通知为准。

(四)考核

考核方式及成绩占比

(1)法官助理考核方式为笔试,占总成绩的50%;

(2)文员考核方式分为笔试、技能考核,各占总成绩的30%;

(3)辅警考核方式为体能测试,占总成绩的50%;

(4)驾驶员考核方式为技能考核,占总成绩的50%。

以上笔试、技能考核、体能测试均为百分制。

(五)面试

根据各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岗位1、2采取结构化面试,岗位3、4采取半结构化面试,均为百分制。

岗位1、3、4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岗位2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六)政审、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政审人选。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政审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拟录用人员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者作为拟聘用人员,在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外网公示三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群众的实名举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规定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三、劳动关系与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聘期内按照相关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内,薪酬待遇按照《建邺法院聘用制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标准执行,缴纳五险一金。

四、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南京市建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本简章由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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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1年6月25日

原标题: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2021年合同聘用制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njjy.gov.cn/cszwgk/zdgk_67454/202106/t20210625_29858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