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由德保县人民法院政工科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通知考试。
(三)测试及面试
参加法官助理、书记员应聘的人员进行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组织报名人员进行面试,测试成绩及面试成绩作为报名人员的总成绩。
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由本院组织体检,通过测试及面试考试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方式以档案审查为主,必要时到原工作单位、学校或住所地村(居)委会了解情况。考察如不合格,由他人替补。
(六)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在百色市德保县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七)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与德保县人民法院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为1年,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给予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受聘者意愿决定是否继续签订聘用合同。
(九)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标准按《德保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即月基本工资2110元(含五险),代缴“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负责。差旅费按在职在编干警补助标准核算,年度绩效奖励按德保县财政供养聘用人员标准执行。
十、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德保县人民法院政工科
地 址:德保县云山大道行政办公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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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德保县人民法院 2018年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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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保县人民法院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