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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四川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招聘公告(1人)

2021四川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招聘公告(1人)

(三)资格审查

2021年7月7日上午由绵阳高新区人民法院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审查,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应急处置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能力。

(五)体检与考察

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由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负责组织,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招聘名额,在参加面试考生中,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人选在统一时间段到指定的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作弊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2.考察。高新区人民法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社会关系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党组决定是否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

由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对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并公布相关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3个工作日。举报者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试、体检、考察并公示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3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首次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合同。聘用人员待遇按区管委会相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纪检组负责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0816-2299117),受理举报。

(二)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聘用前仍未处理妥善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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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1年7月2日

原标题: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gaoxinqu.my.gov.cn/zwgk/gsgg/266974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