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业务需要,经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江城区政府同意,江城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江城区人民法院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7名,其中,法官助理2名,书记员5名。
二、招聘条件
(一)江城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法官助理工作的专业技能,身体健康;
4、具有国家承认的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年龄28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止至2021年7月1日);
6、符合招聘法官助理的其他条件。
(二)江城区人民法院书记员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身体健康;
4、具有国家承认的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年龄28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止至2021年7月1日);
6、符合招聘书记员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计生审核不合格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其他不宜聘任合同制职员的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委托他人代报名的,须由委托人出具委托书(委托书式样见附件),报名时须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9日至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阳江市江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市区新江北路347号江城区行政服务中心5号楼)
咨询电话:3107043(江城区人民法院),3106199(江城区人社局)
(二)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相关附件,仔细对照职位、专业和年龄要求等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填写好报名表(表格附后,现场不提供表格,除签名处手写其他内容打印)并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居民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张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背后写上姓名)。报考人员经现场资格审查后方可参加面试。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考2个职位的,取消报考资格。报考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报名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3.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社会人员均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及学位;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4.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