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 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报考人员报名时携带的相关资料由山西众瑞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在报名现场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方可进行报名。
(三)考试及录取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按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由专人负责电话通知本人。
1、笔 试
笔试时间:2018年7月21日
笔试地点:待报名结束后,山西众瑞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会在官方招聘微信服务号“山西众瑞”上公布具体笔试地点,敬请留意;
笔试内容:包括法学基础理论(含执行法律知识)、法律文书写作、时政、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笔试形式: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时间为 120 分钟;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2、面 试
面试由山西众瑞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考察内容包括仪容仪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电脑操作能力等;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录 取
按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42人拟录用名单(若出现总成绩相同分数的,参考笔试成绩,者录用)。
(四)政审
对进入42人拟录用名单的人员进行政审。重点考核其思想品质、违法违纪情况,本人需提供户籍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由山西众瑞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安排,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进入体检的人员,由专人电话通知本人。参加体检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录用,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不予录用。
(六)公示
政审、体检通过后,最终确定录用的人员将在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七)合同签订
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录用手续。所录用人员与山西众瑞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山西众瑞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派遣至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工作。所录用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的, 视为放弃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