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为法律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考生接到通知后,凭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如果参加笔试人员未达到1:3比例可酌情递减职位数。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对象进入面试。与面试入围对象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放弃面试者,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侧重考核应试者的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仪表形象及与职位相关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按笔试50%、面试50%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被确定的体检对象因体检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未参与体检的,院党组可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递补。
(五)考察
根据考生体检情况,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选。泸县人民法院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的,院党组可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
对经过以上程序合格人员,经院党组研究后,在泸县人民法院网站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法院将根据情况决定聘用人选。
(七)试用及签订劳动合同
新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与法院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2年。拟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期满合格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试用期结束后进行转正考核,转正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告执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任何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条件的,或者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自身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视为放弃。
2.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处理不好的,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其他未尽事宜,请致泸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咨询,泸县人民法院对本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联系电话:0830-8193090(泸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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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人民法院
2021年7月16日
原标题:泸县人民法院 关于公开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uxian.gov.cn/zwgk/rszl/content_297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