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颍上县人民法院、颍上县司法局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需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的,不能参加笔试。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三)考试
1.笔试。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招聘人员进行闭卷考试。考试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等与调解工作有关的法律司法解释及调解工作实务,满分10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 1:2的比例(达不到比例则按照实际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的均视为放弃招聘资格,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3.招聘人员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4.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录用结果在颍上县人民法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颍上县人民法院”上发布,请及时关注。
(四)体检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若末位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2.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体检的均视为放弃招聘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政审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内容包括政治表现、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岗位匹配度、沟通协调能力、主要社会关系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资格复查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颍上县人民法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颍上县人民法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七)办理聘用手续
1.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与爱立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合同期一年(含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不符合岗位要求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由颍上县司法局颁发人民调解员证书,派遣到颍上县人民法院工作诉调对接中心工作。
2.聘用的人民调解员由颍上县人民法院、颍上县司法局负责调解业务培训。派驻颍上县人民法院工作期间,接受法院业务指导、日常管理。
3.颍上县人民法院、颍上县司法局对派驻法院的人民调解员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后,聘期届满后可以续聘。
4.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入职的均视为放弃招聘资格。应聘人员放弃招聘资格、应聘后离职或被辞退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保障待遇
(一)根据调解工作情况,综合考虑调解员调解的纠纷数量、难易程度发放案件补贴,实行“以案定补”“一案一补”。
(二)案件补贴为:基本补贴+绩效补贴;缴纳社会保险;具体事宜另行规定。
(三)派驻单位提供工作餐。
七、其他事项
(一)考生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并由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考生应始终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本人承担。
(三)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参加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的人员,应接受现场体温测量(<37.3℃),并出示安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并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任何环节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对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同时取消考生的录聘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颍上县人民法院、颍上县司法局最终解释为准。
颍上县人民法院 颍上县司法局
2021年8月5日
原标题:颍上县人民法院 颍上县司法局 联合招聘2021年度第二批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ahysx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08/id/618974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