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1.代理书记员岗位采取笔试、技能测试(打字速度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技能测试合格标准为60字/分钟(打字速度60字/分钟及以上为100分,每少1字/分钟扣2分),由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组织。
2.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报考人数不足时将调整实际招聘人数。
3. 进入面试人选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技能测试占40%的比例计算。根据进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4.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核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版证件照;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院政治部同意后最迟延至体检前提交。
5.总成绩按综合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根据总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如因拟聘用人员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需递补,则将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三)资格复核
考试后由院政治部对考生上传的材料进行复核,考生需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荣誉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核验。核对无误符合条件后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用人单位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政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由考生本人自行选择正规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担。体检合格人员按程序进行考察。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院官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聘用雇员待遇
聘用人员与赣州蓉江新区区属国有企业签订劳务合同,试用期2个月,最低服务期限一般为1年,管理考核及工资福利待遇参照《赣州蓉江新区区直部门、区属(驻区)单位雇员及工资福利待遇管理办法》执行。
五、联系方式
地 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西路71号。
邮 编:341000
电 话:0797-8375993,0797-7306032,张警官
E-mail:gzjkqfyzp@163.com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1年8月6日
原标题:赣州经开区法院潭口法庭(赣州蓉江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797rs.com/news/163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