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部 导航

2021年广东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招聘中级雇员及司法行政辅助员公告(11人)

2021年广东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招聘中级雇员及司法行政辅助员公告(11人)

地点初定: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2楼大法庭。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视疫情和报考人数等因素分批分次进行。

1.笔试

(1)笔试时间:

①中级雇员(编外合同制法官助理)笔试时间初定:2021年9月11日上午10:00-12:00;

②编外合同制司法行政辅助员笔试时间初定:2021年9月11日下午15:00-17:00;

(2)笔试地点初定: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2楼大法庭;

(3)笔试内容: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审判业务技能和思想政治品质,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成绩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60%计入总成绩;

(4)考生凭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5)设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

(1)面试时间初定:2021年9月12日上午8:30-12:00;

(2)面试地点初定: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2楼法警队会议室;

(3)面试对象须按我院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我院将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基本素质、语言表达能力、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岗位特点的适应性,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及具体工作思路,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40%计入总成绩;

(5)设定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3.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组织考察、确定拟聘用名单

中级雇员(编外合同制法官助理)/编外合同制司法行政辅助员考试设定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我院负责对其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进行考察。如出现体检、组织考察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的,可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由用人单位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事业单位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没有投诉或者经查投诉不实的,办理聘用手续,按照雇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能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网址:海珠法院官方网http://www.gzhzcourt.gov.cn/,海珠公众网:http://www.haizhu.gov.cn/。

四、工资及待遇

获聘人员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中级雇员(编外合同制法官助理)待遇标准按海珠区编外人员管理有关文件及单位编外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中级雇员(编外合同制法官助理)入职后根据绩效考核、工作年限等情况,按照规定晋升级别档次,发放绩效奖励。

编外合同制司法行政辅助员待遇标准按广州市编外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执行。编外合同制司法行政辅助员在人员经费额度内执行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请考生加入报考岗位QQ群:

海珠法院2021年8月招聘中级雇员(编外合同制法官助理)(群号:924582793)。

海珠法院2021年8月招聘编外合同制司法行政辅助员(群号:392997957)。

(三)考生参加笔试、技能测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需携带身份证;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的,不得参加;

(四)网上报名提交资料后,超过资格审查规定时间没有前来参加资格审查以及笔试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五)公示内容通过海珠公众网和海珠法院官方网站发布,请考生留意公告内容;

(六)本招聘不办理户籍迁移手续,住宿自理。

(七)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报考者应持“粤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请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

以下三类人员不能参加考试。一是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二是从香港、台湾及境外来(返)穗,且未配合完成属地防疫措施的人员;三是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地市、县(区)来(返)穗的,且未能配合属地完成防疫措施的人员。

核酸检测要求。以下人员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一是考前健康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人员;二是14天内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无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来(返)穗人员;三是完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但解除隔离未满7天的人员。

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联系人:刘小姐,咨询电话:83005304。报名指定邮箱:hzfyzgb@qq.com。

点击下载>>>

2021年9月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中级雇员 (编外合同制法官助理)报名表.doc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2021年9月1日

原标题:2021年9月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中级雇员(编外合同制法官助理)及编外合同制司法行

文章来源:http://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content/post_77551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