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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考聘用制书记员4人公告

2018年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考聘用制书记员4人公告

枣庄就业网 | 2018-07-17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枣庄人才热线网站和“枣庄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聘用意见,与枣庄市心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枣庄市心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理劳务派遣手续,试用期两个月。

对公示期间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待遇

本次招考人员为劳务派遣制非在编人员,执行枣庄市最低工资标准,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枣庄人才热线网站和“枣庄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活动的考试解释权归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咨询电话:(市中级人民法院)

(市心诚人力资源公司)

“枣庄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原标题: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考聘用制书记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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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心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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