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和龙市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聘用制人员,其中男性3名,女性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
(二)民主公开原则;
(三)公平竞争原则;
(四)择优聘用原则。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
2.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认真细致,踏实肯干,具有一定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口吃,无重听,无弱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从事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9月22日至9月23日,每天下午14:00—16: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设在和龙市人民法院政治部(和龙市人民法院办公大楼五楼503室,联系电话:0433-4259181)。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红底2寸免冠照片2张,现场填写《聘用制人员报名情况登记表》。有特长人员请在报名时说明,有相关资格证书者同时提交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审查。由和龙市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对照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考试人员,通知本人(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2个环节,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1.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确定体检人选,并通过电话通知(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考试,不再另行通知)。
2.组织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六、公示
经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合格者,在一定范围公示。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依次按程序递补。
七、基本待遇
1.根据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合同期满可续约。
2.试用期间工资每月1800元,试用期满后每月应发工资2600元(含个人缴存“五险”及其他应缴费用),依照有关规定为聘用制人员办理五险一金。单位提供就餐、办公设备、差旅费等必要保障。
八、其他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原标题:和龙市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gwJ-CSJB_IPDnaDPTsLoH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