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重庆市具有人才派遣许可资格的合法人才中介公司,根据用工单位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的用工需求,经公司研究同意,决定在退役军人中公开招聘一批司法警察助理。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数量
本次招录司法警察助理4名(男性)。
三、招聘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户籍在涪陵区范围内的退役军人均可参加应聘。
(二)招聘资格条件
1.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安全意识高。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过硬。
3.工作责任心较强,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意识。
4.爱岗敬业,刻苦学习,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5.截至2021年10月9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即1996年10月10日至2003年10月9日期间出生)。退役士官可放宽到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即1993年10月10日至2003年10月9日期间出生)。
6.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与司法警察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7.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在4.8以上(矫正视力在5.0以上),身高在1.70米以上。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司法警察助理:
(1)受过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7)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28日-30日、10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A704会议室。咨询电话:蔡老师 15320851057 72812640;报名联系人及电话:杨老师 72812532。
3.资料准备:报名者须出示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军人退役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并提交前述证件的复印件(A4纸)各2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须将正、反两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附个人学习、工作简历(手写)1份,交近期红底免冠一寸彩色登记照片一式6张。有其他可证明自己身份和相关专业技能、资格、特长、奖励、驾驶证等证书或证件的,可一并出示原件并提交A4纸复印件各2份。招考单位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经现场资格审查(户籍、年龄、学历、专业等)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填写《报名表》,准予参加应聘。凡经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报名;招聘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停止其后续环节的应聘资格;报名人员须本人到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招聘单位可根据报名情况决定相应增加或减少招聘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