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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警察助理简章(4名)

2021年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警察助理简章(4名)

(二)专业技能考试

应聘者参加30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俯卧撑等四项专业技能考试。根据应聘者的专业技能展示情况确定合格与否,合格者可参加面试。

专业技能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重点考核应试者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及综合素质。根据面试者的面试情况确定合格与否,在合格者中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原则上不复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

(五)考察

考察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意识形态、道德品质、业务素质、技能特长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面试、体检合格人员中递补。

(六)决定聘用

综合拟聘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技能、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决定聘用人员。

(七)完善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与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飞驶特公司派遣到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用工单位)担任司法警察助理,合同期限2年(含试用期2个月)。在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司法警察助理工作的,退回飞驶特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聘合同。按照现有政策,年满35周岁即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重庆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后,若上级单位、部门有新的政策规定则参照执行。

五、待遇

1.试用(2个月)和聘用期间全年每人每月平均工资、奖金、各种补贴和福利待遇约5000元,根据考核情况和在院年限逐年递增工资;

2.为聘用者购买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各项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费用由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的比例承担;

3.聘用者享受年休假、工会节日慰问、健康体检等相关福利待遇。

六、招聘纪律

1.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和有关纪律,违者取消应聘资格,不按时应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3.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违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其他规定

1.应聘者在应聘期间产生的交通和食宿等费用以及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的住宿由其自行解决;

2.本招聘简章由飞驶特公司特别授权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代)

2021年9月22日

原标题: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招聘司法警察助理简章

文章来源:http://cq3z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09/id/627974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