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审判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书记员4人
二、书记员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2、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28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和办公电脑操作水平;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薪酬待遇
1、录用人员参照太仓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执行;
2、录用人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以及社会保险等权利。
五、招聘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报名入口
2、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5日9时至2021年10月21日16:00
(二)考试及资格复审
1、考试分为笔试、技能考试和面试,分别占总分的30%、20%、50%。
2、考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户籍证明,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
3、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常识、文字表达能力和综合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技能考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速录方式不限(需要专业速录工具的请自备),速录考试的形式为听打,播放一段录音,时长为10分钟,语速为120字/分钟,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
4、笔试和技能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录计划人数比例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因放弃等原因造成缺额时,可在报考人员中按前两项总分高低依次递补。技能考试低于50分的不予录取。
5、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现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6、笔试、技能测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综合考试成绩公布在太仓市人民法院网站(http://www.jstcfy.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