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
1.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http://www.lqqrsks.com:81/)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2.笔试时间、地点、考场安排及笔试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3.笔试形式及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等。
4.笔试成绩:笔试满分100分。考生按照笔试成绩依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排名,岗位招聘计划为3人及以上的,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岗位招聘计划为2人及以下的,按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5.公布成绩: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在报名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携带相关证件材料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1.《报名表》(报名成功的考生于报名期间自行网上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4.按照鹿泉区常住地报考的,另需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一项即可):居住证;当地管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居住凭证等;街道、村(居)委会出具的居住凭证等;房屋权属证书、购房合同等;半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书及各种缴费凭证(如取暖费、电费、水费、卫生费、物业费等缴费凭证);配偶为鹿泉区户籍的,提供结婚证和配偶户口本。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下载打印);高中、中专学历需提供学籍材料或报到证;
6.报考公安辅警岗位c的,提供符合定向条件的相关材料;
7.《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8.其他与招聘岗位相关的材料。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未在规定时间内的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五)面试
1.打印《面试通知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http://www.lqqrsks.com:81/)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
2.面试具体地点、时间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单》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3.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工作适应能力、实际操作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5分钟。
5.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考点张贴公布。
(六)综合成绩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参加体检人数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岗位中明确的优先条件、笔试成绩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
1.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公布成绩:考生综合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七)体检和政审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现实表现和有无犯罪记录等情况进行考察。
凡体检、政审一项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空缺名额按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九)岗前培训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工单位组织岗前培训。
(十)聘用
岗前培训结束后,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办理相关手续,享受相关工资、保险待遇;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招聘各阶段场地安排及人员防护工作。考生在体能(技能)测试、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环节必须按照《公开招聘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附件4)要求履行防疫程序,考生需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配合测量体温,符合防疫要求人员方可正常应聘。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予以严肃处理。
(三)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体能(技能)测试、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节点,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相关操作或未能参加招聘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招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四)请应聘人员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五)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82203693(工作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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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0日
原标题: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开招聘区法院等单位辅助岗位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qqrsks.com:81/web/wenjian/202110200916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