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书记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9名、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体学历、专业及其他要求见附件;有法院书记员工作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年龄为18至28周岁(即1993年11月1日至2003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自愿服从调剂,调剂范围为此次招聘法院。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接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职位
具体职位和要求见《韶关市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书记员)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拟定人选、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5日至10 月29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报名要求:将报名资料发送至招聘法院邮箱(详见附件1),请发送压缩包,文件名为“书记员报名+姓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4.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韶关市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书记员)报名表》(附件2)PDF扫描件,需经本人签名;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无学位证书者提供毕业证)PDF扫描件;
(3)近期免冠电子照片,须与《报名表》上照片一致;
(4)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若无、则不必提交)PDF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机构:招聘法院。
2.审查方式: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合格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3.资格审核结束后,将统一发布考试时间、考试人员名单以及领取准考证等信息,请报考人员留意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http://www.sgcourts.gov.cn)、“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