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1.笔试。笔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法律知识两方面内容。题目类型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两种,总用时120分钟,总分值为100分。
2.计算机操作考试。计算机操作内容为计算机中文录入,分听打和看打两个环节。
笔试和计算机操作考试结束完成阅卷后公布成绩和合格分数线。
3.面试。笔试和计算机操作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职位招聘人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列为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30%+计算机操作考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视情况递补。
(五)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者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或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聘用的,视情况递补。
(六)确定拟聘用人选
根据笔试、计算机操作考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综合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http://www.sgcourt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情况反映,或收到情况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八)聘用
聘用人员与招聘法院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6个月(具体期限详见附件1),试用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留用。
五、工资福利
试用期与转正后工资福利,按照招聘法院现行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书记员)薪酬标准执行,转正后工资约4500元/月(含“五险一金”)。享受年休假等国家法定假期。
六、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
1.考生须佩戴口罩进入考场,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
2.在进入考场时向考场工作人员出示“粤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粤康码”为绿码且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方可参加考试;
3.向考场工作人员提交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告。
未达到以上防疫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
七、其他事项
1.准考证是考生参加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书记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计算机考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证属实,取消考试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4.公告未尽事宜由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招聘法院咨询电话:
1.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0751-8550356
2.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0751-6832213
点击下载>>>
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25日
原标题:韶关市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sg.gov.cn/xxgk/gsgg/tztg/content/post_20671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