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潢川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民法庭安保人员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满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的男性公民,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高不低于1.70米,退役士兵优先,为方便工作,同等条件下,法庭所在地的公民优先。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纪律观念较强;
(五)自愿从事保安员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六)具有正常履行保安员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一)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在上学期间被开除学籍、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二)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四)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收容教养或者有吸毒史的;
(五)在各级公务员招考等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六)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七)曾因违反审判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八)家庭成员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九)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十)其他不适合从事保安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本着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的原则,按照现场报名、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察的程序进行。
三、现场报名
报名者本人于2021年11月16日9:00至11月18日17:00期间到潢川县跃进路工商银行四楼潢川县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报名,报名时携带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红底、蓝底、白底均可),退伍士兵另外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报名者要保证提交的报名材料真实、准确、可靠,初步资格认证后,现场阅读签订《潢川县人民法院招聘诚信承诺书》,填写相关报名表,制作领取《准考证》。《准考证》应妥善保管,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方能参加。
资格认证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报考资格。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2、笔试测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时政常识。
五、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遇有末位成绩并列的人员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主要是对报考人员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态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3. 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
两位,面试结束后次日公布所有面试人员成绩。
4、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