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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河南郑州二七区法院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47名公告

2018河南郑州二七区法院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47名公告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满分为100分。

2.计算机技能测试

考试内容为听打或看打判决书(5分钟),主要测试考生的汉字录入速度,满分为100分。

3.面试

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能力和基本素质,满分100分。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计算机成绩),从到低分按录取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与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4.确定考生考试有效成绩

(1)考生考试有效成绩满分为100分;

(2)考试有效成绩=笔试成绩×30%+计算机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有效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因考生有放弃或者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政审

政审由二七区人民法院组织进行,政审不合格不予录用。如因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照考试有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工资待遇

1.工资:新聘司法辅助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为1900元,试用期满由所在部门进行考核,并出具考核鉴定。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转为正式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每月工资(扣除个人社保后)最低标准为大专2200元,本科2500元。

2.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五险”即养老保险(含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

3.用工手续办理:被录取人员采用劳务派遣制,由法院负责被录取人员的日常管理与考核,由派遣单位依法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等相关事宜。

四、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考生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3.凡是参与此次招聘的人员,必须遵守纪律,坚持原则,严禁在招聘过程中徇私舞弊。对违反上述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4.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考前辅导和培训,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5.区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6.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