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
1、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报名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12月3日在淮北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并按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的规定缴纳笔试费(1科)45元/人。按笔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共1科,考试内容主要为法律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笔试满分为100分。此次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生参加考试当天需要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和48小时内的核酸报告进考场。
3、加分项:本次招聘过程中设置加分项,报考司法警察协警岗位的考生是退役军人的,每服役满一年加1分,不满一年不加分,加分项总分不超过5分,加分项计入笔试总分。
4、笔试成绩: 12月8日在上述网站进行公示。
(三)资格复审
1、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排名,按照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最后一名考生笔试成绩有2人及以上相同的,则并列进入资格复审程序。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排名顺序等额递补。
2、资格复审时,报考者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退伍证、笔试准考证等相关证件,并填写资格复审表。
3、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按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10】103号文件的规定缴纳体能测试考试费用55元/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4、资格复审结束后,合格人员和进入体能测试人员名单于12月14日在上述网站上公示。
(四)体能测试
1、报考司法警察辅警岗位的考生,在资格复审合格后应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设置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子800米)三个项目,三个项目均达标的人员,为体能测试达标人员,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序号 | 项目 | 标准 | |
男子 | 女子 | ||
1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230厘米 |
2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4"1 |
3 | 1000米跑(女子800米) | ≤4'25" | ≤4'20" |
注:10米×4往返跑、1000米(800米)跑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 |
2、为保障考生身体健康,体能测试前考生需要根据身体健康情况,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填写体能测试健康承诺书,若出现无法参加体能测试的情况,则视为自动放弃参加考试。考生签署体能测试身体健康承诺书后,若在体能测试环节发生突发疾病等意外情况,后果自负。
3、体能测试出现不合格的或者放弃的,缺额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考生笔试排名依序递补,体能测试环节仅递补1次。测试结束后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12月21日在上述网站上公示。
(五)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通过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试并且成绩合格的人员。
2、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考生于12月24日在淮北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报名处)领取面试准考证,并按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 80元/人。考生需按面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考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随机应变等方面的水平和能力,分值100分。考生参加考试当天需要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和48小时内的核酸报告进入考场。
4、成绩公示:面试结束后,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考生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入围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于12月28日在上述网站和报名处进行公示。
四、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
(一)体检与考察
1、体检对象按照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均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体检和考察对象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录用人民警察体检特殊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和集结地点另行电话通知。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对体检合格者,按照报考条件和有关规定进行考察。
(二)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院党组审核同意后,在上述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三)聘用
公示结束后,无其他特殊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由淮北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与之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派往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如岗位产生缺额的,根据工作需要,经向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审核后,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并履行相关程序。
五、待遇保障
根据市编办《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社会购买审判辅助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淮编〔2015〕42号)和《关于公布淮北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标准的通知》(淮人社〔2019〕19号)等文件规定,向社会购买审判辅助服务人员工资标准参照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辅助雇佣人员中级工的工资标准(以实际标准为主),按照国家标准缴纳社会保险,享有带薪休假等权利。
六、其他事项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561-3079628 0561-3079618。
附件1: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公开招聘审判辅助服务人员报名表
淮北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23日
原标题: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公开招聘审判辅助服务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RSf_vQsSMu64LJXKZAksw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