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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招聘雇员18人公告

2018广东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招聘雇员18人公告

(二)资格审查

面试前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3)。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的,均不得参加面试,由此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可按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在资格审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中公警法考试网)上公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三)面试

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计划数比例的,面试人选为通过资格审查环节的实有人员。

面试原则上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有特殊岗位要求的也可采取情景模拟、实际操作或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者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四)考试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满60分的不予录用。

六、体检、组织考察、确定拟聘用名单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额相等的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中公警法考试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如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间无影响聘用不良反映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福利待遇

执行《天河区雇员管理办法》规定的薪酬标准,并享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九、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和附件2中的专业代码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予报名。

(二)请考生在报考同时及时办理学历和学位证明相关鉴定。

(三)考生在考试、资格审查、体检时所需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

本公告由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原标题: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18年公开招聘雇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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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