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30名。招聘人员按《劳动合同法》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已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且符合职位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共30名,具体职位(岗位)、名额、资格条件等详见《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职位(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年满18周岁,不满30周岁。(1991年12月16日至2003年12月15日出生)。
4、具有一定的与岗位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军籍的;
3、曾被用人单位开除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6、其他不适宜从事审判辅助、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6日至12月22日(截止12月22日17:00)。
(二)报名方式。应聘者登陆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法院网(http://cdxjfy.chinacourt.gov.cn),获取并填写《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如附件,应聘者以电子形式填写《报名表》后用A4纸打印并亲笔签名,在报名表右上角粘贴近期1寸彩色白底免冠证件照),采取下列方式之一报名:
1.持填写好的《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前往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法院政治部现场报名(地址: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街道迎宾大道212号)。
2.将填写好的《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指定邮箱:13130599@qq.com。
联系人:李思凝;联系电话:028-82556007。
(三)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的,须持以下材料供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1)《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原件1张;
(2)近期1寸彩色白底免冠证件照2张;
(3)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张(首页及本人页);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张;
(6)符合测试加分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套。
2、未到现场报名的,应聘者应先将上述资料扫描件或照片发送指定邮箱供招聘单位初审,并于12月24日前持上述材料到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四)报名要求。应聘者按照招聘的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报名时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应聘者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