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将通过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门户网(http://www.zqdhfy.gov.cn/)、微信公众号(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保持关注。
报考者凭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2.笔试形式:采用闭卷形式。
3.考试成绩。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将在鼎湖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zqdh.gov.cn/)和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门户网(http://www.zqdhfy.gov.cn/)、微信公众号(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公布,请考生保持关注。
(三)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专项工作队员由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1.审查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到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若出现进入资格审查最后一名多人成绩相同,可同时参加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要求:
(1)必须由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本人到现场接受资格审查。
(2)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照《资格审查表》(附件3)所列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规格:A4纸),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请提前按审查表目录表排列顺序整理资料)。
(3)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资格审查表》中填报信息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面试资格或不予录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开具各种假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无论何时发现,均可给予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和提交完整材料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资料审查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5)资格审查过程中有不通过资格审查或主动放弃者,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6)资格复审结果为合格后将进入面试环节,我院将通过鼎湖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zqdh.gov.cn/)和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门户网(http://www.zqdhfy.gov.cn/)、微信公众号(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公布面试时间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将通过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门户网(http://www.zqdhfy.gov.cn/)、微信公众号(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保持关注。
2.面试工作严格按照结构化面试有关规定执行,由我院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者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如有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放弃面试,并在面试开始前24小时以上告知的,可以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面试人数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确定。
(五)体检
经笔试、面试确定考生总成绩,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放弃聘用资格的,经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研究决定后,可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六)组织考察
由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派出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察和综合评定。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特别是要考察与拟任职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鼎湖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zqdh.gov.cn/)和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门户网(http://www.zqdhfy.gov.cn/)、微信公众号(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工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试用期为1个月,初次聘期为1年(含试用期)。劳动合同期满,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续聘或解聘意见。双方同意续聘的,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按照《肇庆市鼎湖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管理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报考人员填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报名后请密切留意鼎湖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zqdh.gov.cn/)和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门户网(http://www.zqdhfy.gov.cn/)和微信公众号(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关于本次招聘的相关公告通知。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通讯不畅造成的不利后果,由考生自负。
2.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笔试、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3.防疫工作要求:请考生登录http://rsks.gd.gov.cn/zwgk/gzdt/content/post_3499843.html,认真浏览《广东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所有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的考生均须自行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并提供“粤康码”绿码、电子行程卡绿码(请提前进行健康申报)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进入现场需配合工作人员的管理引导,保持一米以上间隔有序进场,接受体温检测(体温<37.3℃),满足以上要求方可参加考试。《广东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中明确不得参加考试的,不能参加本次考试,因疫情影响导致考试时间或组织方式发生变化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根据公开招聘相关规定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电话通知。
4.本公告由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向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政治部(督察室)咨询,联系电话:2628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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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警务辅助专项工作队员报名表
2021年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警务辅助专项工作队员资格审查表
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招聘司法警务辅助专项工作队员岗位表
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20日
原标题: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招聘司法警务辅助专项工作队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qdh.gov.cn/zwgk/xwdt/tzgg/zqsdhqrmfy/content/post_26438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