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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辽宁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派遣制司法辅助人员招聘公告(31人)

2022辽宁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派遣制司法辅助人员招聘公告(31人)

于洪区人民政府 | 2022-02-22
摘 要
  • 1 招录人数31人
  • 2 报名时间 2022-02-22 13:00 - 2022-03-01 16:00
  • 3 笔试内容采用公务员考试《行政能力测试》题型

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于洪区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司法辅助人员31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派遣制,不占编制,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于洪区人民法院从事相关辅助性工作,用人单位具体负责日常管理与考核。

二、岗位数量、职责及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派遣制司法辅助人员31名。岗位数量及条件见《于洪区人民法院派遣制司法辅助人员招聘计划信息表》(附件1)。

三、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团队协作、文字写作、逻辑思维、及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和办公软件;

(四)具有可以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符合具体报考岗位中的有关要求;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为:1987年01月01日之后出生】;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过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或公务员招考中或其他国家考试中被招考(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9.本人或近亲属参加或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录的人员;

11.其他不适合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工资福利

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工资标准为人均2970元/月(含绩效及“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所有新聘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基本工资的80%标准发放。

五、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请考生登录于洪区政府官网(http://www.syyh.gov.cn)首页“公示公告”栏查询招聘信息,或辽宁智森人才微信公众号,下载填写《于洪区人民法院派遣制司法辅助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及相关附件。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线下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报名人数低于招聘人数的,可以适当延长报名时间。线上报名成功后,进入线下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笔试(书记员岗位参加技能测试)环节。笔试(技能测试)名单及准考证信息将在于洪区政府官网公布,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于洪区政府官网及辽宁智森人才微信公众号。

(二)线上报名

1.线上报名时间: 2022年2月22日下午13时至2022年3月1日下午16时。

2.线上报名链接(链接开放时间同报名时间):

https://www.wjx.top/vj/h4nvMVn.aspx

3.报名查询链接(链接开放时间同报名时间):

https://lnzhisen.wjx.cn/resultquery.aspx?activity=150302120

4.线上报名时,查询到报名信息,说明您的报名已经成功。每人只能报名一个岗位。

5.联系电话:

(1)报考专业咨询:024-85839973;

(2)报名技术咨询:024-24869991。

咨询时间:2022年2月22日至2022年3月1日

(法定工作日期间的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三)现场资格审查

线上报名成功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缴纳报名费,收费标准:50元/人。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22年3月2日9:00—11:00;13:00—16:00;

2022年3月3日9:00—11:00;13:00—16:00

2.现场资格审查地点:

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22号长峰中心12A层1311室。

3.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如下:

(1)填写完整的《于洪区人民法院派遣制司法辅助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原件(纸质版请考生以电子形式填写后用A4纸打印并亲笔签名)(见附件2);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在一页上);

(3)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诚信承诺书原件(见附件3);

(6)疫情防控健康承诺书原件(见附件4);

(7)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无底色要求)。

以上所需材料准备不全者或非本人参加资格审查的,不予接受现场资料审验。

4.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缴纳报名费,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