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审判执行工作需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2022年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辅助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团结同志、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纪律观念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4.自愿从事法院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5.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及工作能力;
6.1986年3月至2004年2月期间出生;
7.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8.具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有过犯罪记录、刑事处罚执行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直系亲属受过刑事处罚、受到刑事处罚正在服刑、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已纳入《崇川区区级机关、区属事业单位、街道编外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崇办发〔2021〕4号)规范管理的区级机关、区属事业单位、街道编外辅助人员;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二、招聘岗位
见附件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采用邮箱报名方式,邮箱:ccfyzzb@126.com。
2.报名时间:2022年3月24日至2022年3月29日17:30止,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者报名时须将以下原件的PDF扫描件以“邮件标题+附件”的格式发至报名邮箱。邮件标题内容为:应聘岗位+姓名。
①如实填写《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1),附上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电子彩照1张;②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报名人员自行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个人健康情况申报暨承诺书》(附件2);④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核
1.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2.资格初审合格的,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接到电话通知的应聘者,视作未通过资格初审,不再另行通知。
3.参加资格复审需提交以上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1张。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资格审核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报考人员提供材料与真实情况不一致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考试资格与聘用资格,相关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所有人员资格审核所提交材料原件供审核,复印件不予退还。
资格复审时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现场资格复审。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岗位招聘数,直至取消。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栏目公告。
5.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招聘办法
招聘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由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常识和文字表达能力。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笔试结束后,由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
3.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栏目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