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3月26日9:00—4月1日16:00
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三)考核方式
采取考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1.考试
(1)考试为岗位必备的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综合知识及文字写作等能力。
(2)根据疫情防控情况适时确定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成绩相同一起进入面试;人数未达到1:3的,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均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
面试进行前,本院对拟参加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以及言行举止、逻辑思维等能力。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计划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六)人员递补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报考本单位同一职务序列符合条件的下一名次人员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及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将通过湖州人才网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自发布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在出现编外人员空缺时,可在核准招聘编外人数范围内向新区党群工作部申报,对符合岗位需求并入围2022年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面试的人员,经双向选择同意,可直接进入体检环节。
(二)报名时,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足1:3的,则相应核减岗位。
(五)考生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并及时关注来了码平台关于本次招聘的相关通知、消息,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不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视为放弃。
(六)咨询电话:
南太湖法院政治部:0572-2128627;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七)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
2022年3月26日
原标题: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zhr.com/Web/news/newsDetail.html?id=b351d3b33870454a85eb8aa89adddb6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