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审判执行辅助力量,强化审判辅助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经上虞法院党组研究,决定启动2022年上虞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察助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主要协助从事审判辅助性工作,包括安全保卫、协助值庭、协助执行等。被聘用人员不具有司法警察身份,不享受司法警察待遇。
二、招录职位及人数
司法警察助理5名(男性)。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心素质和工作能力,能在夜间轮流备勤、根据任务需要即时出警;
3. 具有绍兴市上虞区(含绍兴市越城区沥海街道)常住户口(以2022年4月1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4.年龄为18至30周岁(1991年4月21日—2004年4月19日期间出生);
5.身高:1.70m及以上;体重:55公斤及以上;矫正视力1.0及以上;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放宽到高中或中专);
7. 持B1及以上驾驶证,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6年4月21日后出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受过党纪、政纪或开除学籍处分的;
4.曾被单位开除或辞退的;
5.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
6.曾参加过涉黑涉恶、黄赌毒违法犯罪团伙的;
7.曾有吸毒史的;
8.曾有精神病等过往病史的;
9.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或曾在辅警(包括司法警察助理)岗位工作且辞职未满2年的;
10.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的;
11.本人或家庭成员有非正常上访行为的;
12.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邪教等非法组织、非法活动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3.本人或家庭成员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或正在接受起诉等有可能被判处刑罚的;
14.本人是现役军人或在校就读生(含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
15.截止到2022年4月19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
16.其他不适合从事司法警察助理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19日—4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4: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门口(南大门进入)。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上虞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制外司法警察助理报名表》(附件一),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完整,携带报名表及相关附件材料前往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报名时考生须做好防疫工作,自觉佩戴口罩,配合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及行程卡,并提前准备好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纸质版,电子证明打印后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