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资格复审:报名结束,由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资格复审。若发现考生材料不全或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招聘公告中报考人员资格条件等情形的,取消报考资格。
5、报考人员于2022年5月12日下午17:00以后登录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网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六、考试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试题等具体考务工作由承接主体组织。面试。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3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考生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分数×40%+面试分数×60%(计算时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最后一名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
2、考试时间、地点待资格审查后另行通知。
七、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综合成绩相同者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体检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15]1号)、《安徽省新录用公务员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和要求,确保聘用人员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八、考察
1、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
2、考察主要内容: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政治思想、道德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3、报考人员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按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再相同需进行加试。
九、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和备用人员名单,在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对拟聘用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用。
十、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举报或者举报不影响聘用的,由劳务派遣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由劳务派遣单位按照统一合同文本,与被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2年,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2022年12月31日前,花山法院如产生工作人员缺额的,根据工作需要,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安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佩戴口罩,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进入相关招聘环节。
(二)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期间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人员接触。
十二、纪律与监督
1、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相关规定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放弃应聘。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招聘期间公告及考务工作安排变化,在马鞍山人才网或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网发布;
3、本《公告》由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4、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555-2486411(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监督举报电话:0555-2370215 0555-2370213(花山区人民法院)。
(电话自公告发布后启用,在工作日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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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山区人民法院
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5月6日
原标题: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招聘派遣制聘用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masrc.com.cn/info/ShowNewsDetail.asp?newsid=6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