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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四川宜宾市珙县人民法院招考聘用人员公告(3人)

2022四川宜宾市珙县人民法院招考聘用人员公告(3人)

珙县人民政府 | 2022-06-02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法院人员队伍,努力适应新形势下法院工作的需要,珙县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人员,现将招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自愿报名、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名额和人员性质

(一)岗位及名额

此次共招考聘用人员3名。具体岗位见《珙县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招考聘用人员岗位表》。

(二)人员性质

本次招考的3名人员为聘用人员(属于编制外人员),分别由岗位所在单位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与之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三、招聘对象

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应届毕业生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符合聘用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无其他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二)岗位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3.掌握计算机及软件使用等必备的办公办案技能,具有较高的文字录入水平和一定的逻辑分析能力、法律思辨能力。

4.“宜宾市户籍”或“常住地在珙县”是指下列情况中的一种:

一是截至报名结束之日报考者正住户口在宜宾市各县区辖区范围内的。报名时必须提供户口簿,属于集体户口的,提供常住人口登记表。

二是市、县外院校就读的宜宾市各县区应往届毕业生(包括户口尚未迁入宜宾市各县区的)。报名时须提供入学前户籍簿(或入学前户籍管理机关证明)、“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三是“常住地在珙县”是指户口不在珙县,但在珙县辖区范围内居住满6个月以上的人员,须提供社区(村)出具的6个月以上居住证明。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人员;

2.在各种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未取得毕业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

4.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6.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

7.其他不宜从事法院工作的情形。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6日- 6月16日(周六、周日除外,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珙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联系电话0831-4381515。

3.报名所需资料:报考人员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需复印首页和本人页)、同底版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经报名工作人员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表》,并在报考人员承诺栏签字。

4.填报岗位:按《珙县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招考聘用人员岗位表》中的岗位定岗报名。

5.报名费用:本次招考不收取考试费用。

6.准考证领取时间: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