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认真阅读《公告》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报考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近期免冠证件照,jpg格式,240×320像素,30kb以下,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信息,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按提示进行缴费操作。此次考试收取100元报名费。
(6)考生根据提示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证件审核环节还需提供、使用。
(7)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8)通过网上报名的考生,于2018年04月20日(周五)中午13:00开始至21日(周六)登录邢台人才网()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04月22日(周日)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及分值: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4、笔试成绩公布:2018年04月25日(周三)下午18:00前,将在邢台人才网()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进入证件审核人员名单。请考生及时关注邢台人才网()。
依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计划1:3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证件审核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
5、相关要求:考生根据《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6、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四)证件审核
1、证件审核时间:2018年04月27日(周四)。
2、证件审核地点:邢台市人力资源市场(地址:邢台市桥西区八一大街138号)。
3、需携带材料:
(1)《报名表》2份;
(2)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如无学历认证报告到一层大厅东头文印室打印);
(4)《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5)《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6) 2018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学校签章的《2018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4、进入证件审核的人员须出具按照招聘岗位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证件和材料。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证件审核合格的考生进入体能测试环节,证件审核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报考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司法辅助人员岗位和庭审书记员岗位的考生,证件审核合格后需参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合格后进入体能测试环节,技能测试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因证件审核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技能测试(只限报考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司法辅助人员岗位和庭审书记员岗位人员)
1、技能测试时间:2018年04月28日(周六)
2、技能测试地点:详见邢台人才网()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邢台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