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一)笔试
1、报考司法辅助A类岗的人员,笔试以撰写法律文书等形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法律知识、综合分析、岗位适应能力、文字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
2、报考司法辅助B类岗的人员,笔试为速录,总分为100分。采取电脑看打录入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文字速录技能水平。
3、笔试采取同一时间、同一地点、集中封闭的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主要从政治思想、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仪态仪容等方面进行考察。分值分配(百分制计分):政治素养能力20分、综合分析能力20分、组织协调能力20分、语言表达能力15分、逻辑思维能力15分、仪态仪容1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核算
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核算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体检者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岗位条件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等。经体检和考察合格者方能被录用。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录取办法
录取人员不服从分配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用。招录后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及待遇
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的由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和签订劳动合同的、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录用资格。
(一)工作岗位:司法辅助人员招聘后,由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通过派遣的形式进行使用,主要从事审判执行辅助类工作。
(二)试用期:试用期2个月,由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合格的,按照规定解除合同。
(三)工资待遇:司法辅助A类岗人员相关待遇月均6000元(含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公积金、绩效、体检费等),司法辅助B类岗人员相关待遇月均4800元(含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公积金、绩效、体检费等)。
九、有关说明
1、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考试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2、应聘人员参加面试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前到达考场,迟到不得入场。
3、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时间而影响应聘的,责任自负。
4、报名及咨询电话:0532-66878716、0532-66878719。
5、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也不委托其他任何机构代理招聘,提醒应聘人员谨防上当受骗。
6、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近期曾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报名请提前咨询。
2022年6月27日
原标题:李沧区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qdlc.gov.cn/zfxxgk_10/bmxxgk_10/lcqrsj_10/ghjhxx_10/202206/t20220627_620897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