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珙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人员队伍,努力适应新形势下法院工作的需要,珙县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司法辅警,现将招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招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自愿报名、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考岗位、名额和人员性质
(一)岗位及名额
此次共招考聘用司法辅警11名。具体岗位见《珙县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招考聘用司法辅警岗位表》(附件)。
(二)人员性质
本次招考的11名人员为聘用司法辅警(属于编制外人员),由岗位所在单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与之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三、招考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1.招考条件详见《珙县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招考聘用司法辅警岗位表》。
2.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报名的最后一日。工作经历以周年计算,年龄以周岁计算。如: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报名的最后一日未满36周岁,以有效的身份证为准,以此类推。
3.“珙县户籍”是指:
截至报名结束之日报考者常住户口在珙县辖区范围内的。报名时必须提供户口簿,属于集体户口的,提供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
(二)招考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自愿从事审判辅助工作,自觉学习司法规范和礼仪,爱岗敬业,服从安排;
3.大专及以上,个别岗位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具体以岗位要求为准;
4.应年满18周岁,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以岗位要求为准);
5.身高要求: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
6.身体和心理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特殊岗位另行要求)。
(三)优先招聘条件
1.烈士和因公牺牲法院干警的配偶、子女;
2. 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3.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4.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具有以上优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在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进入体检、考核、递补、调剂环节。)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等限制人身自由处罚的;
2.因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4.因违法违纪被辞退、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社会影响较差的;
6.社会保险不能转移的;
7.在各种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8.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9.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10.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宜从事法院司法辅警工作情形的。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5日-8月2日(周六、周日除外,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珙县人民法院一楼信访值班窗口,联系电话0831-4381515。
3.报名所需资料:报考人员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需复印首页和本人页)、同底版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经报名工作人员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表》,并在报考人员承诺栏签字。
4.填报岗位:按《珙县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招考司法辅警岗位表》中的岗位定岗报名,不得兼报2个及以上岗位。
5.报名费用:本次招考不收取考试费用。
6.准考证领取时间: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