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理论测试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2年8月21日上午9:00-11:00,
(2)地点:中山市技师学院(中山市东区兴文路72号),具体考场以准考证注明为准。
(3)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我院将及时在报名网站、我院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发布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网站信息和短信电话通知。
理论测试成绩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考生以本人实名注册的用户信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理论测试成绩,理论测试成绩及入围面试名单请留意我院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信息。
(二)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的面试对象名单在报名网站、我院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考生应密切留意网站信息和短信通知,在指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我院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符合报名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的内容、标准由我院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应密切留意报名网站、本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和短信信息。
面试结束后,按理论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考试总成绩,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在总成绩基础上加2分。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不低于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理论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体检参照《中山市机关雇员雇用体检标准(2020年修订)》执行。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的,我院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次递补人选。体检和考察合格者将在我院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择优聘用。如出现聘用人员不足的情况,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从本次未聘用人员中依个人意愿按总成绩高低顺序递补。如出现拟聘用人员不能按时到岗,或在1年内申请离职等情况的,我院可根据实际需要,从本次对应岗位未聘用的总成绩合格考生中依个人意愿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本次招聘人员待遇按中山市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有关标准执行。
六、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请报名人员关注广东省、中山市防控政策,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我院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请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若有调整,相关公告将在报名网站、本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
七、其他说明
(一)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胡乱填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我院可据此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或接收短信,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公告由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查询电话: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0760-22588186、2258863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技术支持电话:400-838-9296,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附件1: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2022年下半年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岗位表7.13.xls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2022年8月8日
原标题: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2022年下半年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qgsydw.com/qgsydw/recruit/comrecruit/20220808/962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