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面试
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根据速录技能测试成绩×30%和笔试成绩×30%计算,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语言表达能力和形象举止。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速录技能测试成绩×3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试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列为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照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七)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名次以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员,由招聘法院组成考察组或采取书面政审的方式进行考察政审。对于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
(八)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九)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我院可在上一环节成绩合格的同岗位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1.在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试用期等环节弃权退出的;
2.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未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4.在体检、考察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是否递补由我院结合工作需要自主决定。
进入面试未录用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除外)的总成绩,本院予以保留一年(以面试成绩公布时间起算)。一年内本院招聘相同职位人员,可以按照本轮总成绩的高低顺序进行递补录用,也可以另行组织招聘考试进行录用。本院另行组织招聘考试的,本次成绩不用保留。本院对是否递补有最终决定及解释权。
不愿接受补录的考生可放弃。
(十)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汕尾人才网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的司法辅助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人员管理,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及汕尾市直机关、海丰县政府雇员管理办法核定,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不安排住宿。
四、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
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 0660--3367075
海丰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0660--6623181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汕尾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0660-3393252
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8月9日
原标题:汕尾法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hanweirc.com/16600218746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