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部 导航

2022江苏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2人)

2022江苏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2人)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考核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试成绩同分的,进行加试,取加试分数高者):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手续办结后不再递补。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组织综合考评。试用期综合考评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人员性质及待遇

招聘的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工资待遇按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十、其他事宜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目前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考试当天入场时,考生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实时“苏康码”“行程卡”和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证明并接受体温检测。“苏康码”为绿码、“行程卡”为绿卡、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并能提供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生应服从考试现场防疫管理,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十一、本《公告》由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0781170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监督电话:0513-80781208中共南通市海门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南通市海门区监察委员会派驻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

点击查看>>>

1.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岗位简介表

2.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

3.个人健康情况申报暨承诺书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2022年8月11日

原标题: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fy.haimen.gov.cn/default.php?mod=article&do=detail&tid=495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