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1:2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四)领取准考证
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凭身份证到石门县人民法院政治部(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由政治部另行通知。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体能测试日期和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范围主要包括时事政治、基本法律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占综合成绩的30%。
(二)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日期和地点,见准考证。
2.体能测试有关内容。体能测试项目:男子1000米跑、4x10米往返跑、纵跳摸高、步法与立定。
3.其他事宜。体能测试以百分制计分,占综合成绩40%。体能测试不合格者取消进入面试资格。为保障报考人员人身安全,在体能测试前,由报考人员自行购买意外伤害险。
(三)面试
1.面试日期和地点。另行通知,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面试。
2.面试人员。经过体能测试,按照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面试人员未能达到1:1.5,则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3.面试主要内容。侧重考核应试者的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仪表气质及与职位相关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其他事宜。面试顺序在面试前抽签决定;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以百分制计分,占综合成绩30%。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相同的,以体能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如有考试放弃,可以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体检
组织拟聘用人选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均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行承担。
被确定的体检对象因体检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未参与体检的,按应试者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石门县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相关政策和拟聘用职位的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弃权时,从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八、公示与聘用
对经过体检、考察的拟聘用人选在石门县法院网等媒体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试用期满后按规定与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相关待遇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均为2年,试用期均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石门县法院同类人员标准。
附件:石门县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022年8月25日
原标题:石门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hnsm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8/id/688027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