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邓州盛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邓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
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违反检察院规章制度或有其他不适合工作岗位的情况,依照法律规定退回派遣公司。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聘用合同的期限暂定为三年,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
七、有关要求
1、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活动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2、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对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3、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有关具体事宜均在邓州市人民检察院网站()及官方微信“邓州检察”上发布公告。在此期间,请报考人员关注上述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取消考试、聘用的资格。
邓州市人民检察院咨询电话:0377——/
邓州盛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咨询电话:
八、监督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邓州市纪委监委派驻邓州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邓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处:0377——
监督举报电话:0377——
本方案由邓州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邓州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原标题:2018年邓州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第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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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1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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