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人选名单在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网站公布,请考生留意查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的,视情况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于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网站(),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2、聘用
公示期满未发现有影响聘用情形的办理聘用手续并与本院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
五、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分为初、中、高三级,每级分两个等次。
试用期内,执行试用期工资,月工资3000元(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社保等费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自动定为初级二等书记员。书记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定级工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书记员定级后,工资最低为3620元(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社保等费用);工资最高为6070元(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社保等费用)。
六、注意事项
1、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并根据本人条件进行报考。
2、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招录资格。
3、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指定任何机构进行培训,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5、有关信息将在本院官方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因考生未及时查看产生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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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管城法院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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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2018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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