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东源县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8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编外人员:业务部门辅助人员8名(其中院内6名、灯塔人民法庭1名、蓝口人民法庭1名)。
三、应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诚实守信,责任心强,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遵纪守法,无失信情况及犯罪记录,无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况。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配偶、父母在河源市辖区内从事律师职业或者在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设立人)的;
5.其他不宜担任业务部门辅助人员情形的。
(二)学历、专业、年龄
1.学历及专业要求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学类优先。
2.报考年龄(年龄计算截至发招聘公告日之前)
30周岁以下。
(三)岗位要求及职责
1.岗位要求
①具有一定法律基础知识;
②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熟悉办公软件操作;
③保密意识强,吃苦耐劳。
2.岗位职责
①协助庭室做好审判辅助工作;
②协助庭室做好内勤工作;
③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四、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8日下午17:30止(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为减少人员聚集,采取网上报名,报名时,请报考人员将以下材料打包成压缩文件(扫描件为PDF格式)以“职位+姓名”命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2234514138@qq.com。
1.本人填报的《东源县人民法院编外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及近期电子版大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2.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学历证、学位证等材料的扫描件。中共党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的扫描件。